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2、负责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并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收支业务。
3、负责公司的资金运用和管理,保证资金的使用准确、合理;
4、负责监督公司各种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5、负责完善财务报表体系,编制年度、季度及月度会计报表;
6、负责会计原始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7、根据国家有关的税收规定,准确而及时的进行税务核算和申报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9、负责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审计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10、负责为领导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数据,为领导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支持。
11、参与自建工程的验收,审核工程的决算及付款情况;
12、协助和监察所属各公司对资产的确认、管理及折旧的提取;
13、负责财务会计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落实情况;
14、组织、协调所属企业及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汇总基本统计资料,向区统计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15、负责处理与开户银行往来结算业务及公司的资金筹措;
16、负责税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各种普查、临时性调查及其它日常统计工作;
17、负责统计年报的组织培训及上报工作;
18、对入区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预测,为领导制定各时期的发展目标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19、统计评估、核定、管理、公布、编印公司基本统计资料;
20、负责基地内《统计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协助北京市统计局、顺义区统计局完成各项统计执法工作;
21、负责基地年度区域经济五十强推荐上报工作;
22、负责基地年度纳税大户评比工作;
23、负责对基地各企业及自属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教育及专业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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